各校区党委、分党委,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校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学校党委《关于加强党支部“六化”建设的实施意见》等有关规定,现将我校基层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换届选举的范围及时间
2019年9月换届、至2022年9月任期届满的基层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于2022年9月底前全部完成。
二、党支部书记人选的要求
党支部书记应当具备良好政治素质,热爱党的工作,具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组织协调能力和群众工作本领,敢于担当、乐于奉献,带头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在党员、群众中有较高威信,一般应当具有1年以上党龄。
其中,教学科研单位教师党支部书记要按照《关于实施教师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育工程的意见》(校党字〔2018〕55号)的要求选拔,原则上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者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一般应兼任本单位行政职务或业务管理职务;按学科、专业或教学科研团队等建立的党支部,支部书记一般由学科带头人或学术骨干担任。机关、教辅单位等所属教师党支部书记一般由部门主要负责人担任。离退休教职工党支部书记应由政治素质好、工作责任心强、身体条件好的离退休教职工党员担任。学生党支部书记一般应由辅导员、专职组织员或其他教职工党员担任,也可由政治素质好、品学兼优、有较高威信的学生党员担任。
三、工作安排
各中层党组织负责组织实施所属各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换届选举前,各中层党组织要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制定换届选举工作方案。换届选举有关材料由各中层党组织存档,《党支部选举结果及委员分工汇总表》报党委组织部备案。
四、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按期换届选举,是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保障党员民主权利的一项基本制度,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各中层党组织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圆满完成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
(二)发扬民主,严格程序。换届选举必须充分发扬党内民主,认真听取党员的意见和建议,尊重党员的民主权利,把坚持党的领导、发扬党内民主与严格程序有机结合起来,并贯穿于换届工作的全过程。要组织党员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办法组织选举,确保换届选举工作顺利进行。
(三)加强领导,严肃纪律。各中层党组织要加强对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的监督指导,严肃选举工作纪律,维护换届选举工作的正常秩序。按时报送各类工作材料,发现问题及时与党委组织部沟通,重要情况及时报告。
特此通知
党委组织部
2022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