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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9年处级领导班子及成员年度考核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0-03-12 [浏览次数]:

各校区党委、机关工委,各分党委:

根据我校干部考核工作的有关规定,现就2009年处级干部年度考核工作安排如下:

一、考核对象

全校处级领导班子及成员。

二、考核内容

按照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全面考核思想政治表现、组织领导能力、工作作风、工作实绩和廉洁自律等方面的突出表现、主要缺点和不足,着重考核履行职责情况和工作实绩。

三、时间安排及考核办法

考核工作自20103月中旬开始,20103月底结束。具体步骤是:

1、撰写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述职报告。二级单位党政领导班子形成一个述职报告,2000字左右;处级干部述职报告1000字左右。报告内容主要是一年来思想、工作、作风等情况,存在的不足和今后的打算。领导班子的述职报告要经领导班子集体讨论通过。

2、公开述职和民主测评。各二级单位党组织要认真组织教职工会议进行述职和测评,并将本单位测评时间提前通知组织部(泰安校区、济南校区领导班子及成员的述职对象和民主测评人员由校区处级干部和教师代表组成)。

3、个别谈话和征求意见。根据需要选择与考核对象工作联系较多或熟悉了解情况的干部群众进行个别谈话,征求意见。

4、填写《教职工年度考核表》。每位处级干部对照考核内容和岗位职责,填写《教职工年度考核表》,于20103月底由被考核人签字后,各二级单位党组织统一交党委组织部。

5、结果评定。考核组汇总考核情况并报校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考核优秀率为处级干部总数的15%

四、组织领导

考核工作由校党委统一领导,有关职能部门组成考核组,具体工作由组织部负责协调。

 

                                     党委组织部

                                              二○一○年三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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