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校区党委、机关工委,各分党委(党总支):
根据我校干部考核工作的有关规定,现就2010年处级领导班子及处级干部年度考核工作安排如下:
一、考核对象
全校处级领导班子及成员。
二、考核内容
全面考核领导班子及成员的德才素质和现实表现,把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实际成效作为考核的基本内容和评价的基本依据。重点考核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学校党政工作部署,坚持科学民主决策,团结协作,改革创新,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的情况,注意分析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着眼长远的工作思路和工作成效。
三、时间安排及考核办法
考核工作自2011年3月中旬开始,2011年4月上旬结束。具体步骤是:
1、撰写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述职报告。二级单位党政领导班子形成一个述职报告,2000字左右;处级干部述职报告1000字左右。述职报告内容主要是:一年来思想、工作、作风等情况,包括思想政治表现情况、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维护稳定情况、重大事件处置情况、作风建设情况、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和领导班子自身建设等,注意体现工作思路和工作业绩,特别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学校党政工作部署等情况,一年来的体会和收获,存在的不足和今后的打算。领导班子的述职报告要经领导班子集体讨论通过。
2、公开述职和民主测评。各二级单位党组织及机关职能部门要认真组织教职工会议进行述职和测评,并将本单位测评时间提前通知组织部(泰安校区、济南校区领导班子及成员的述职对象和民主测评人员由校区处级干部和教师代表组成)。
3、个别谈话和征求意见。根据需要选择与考核对象工作联系较多或熟悉了解情况的干部群众进行个别谈话,征求意见。
4、填写《教职工年度考核表》。每位处级干部对照考核内容和岗位职责,填写《教职工年度考核表》,于2011年4月11日前由被考核人签字后,各二级单位党组织统一交党委组织部。
5、结果评定。考核组汇总考核情况并报校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考核优秀率为处级干部总数的15%。
四、组织领导
考核工作由校党委统一领导,有关职能部门组成考核组,具体工作由组织部负责协调。
党委组织部
二○一一年三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