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本站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处科级干部因私出国(境)网上审批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4-01-09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一次办好”改革,规范处科级干部因私出国(境)审批程序,提升管理服务水平,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流程。

一、出国事由时间

在职处级干部和退(离)休处级以上干部申请因私出国(境)的事由、时间等按照上级有关规定执行,如有需要可咨询所在中层党组织书记或党委组织部。科级干部因私出国(境)的事由、时间根据实际需要由中层党组织审批。

、审批程序

(一)在职处级干部因私出国(境)审批程序

1.中层党组织审核。干部本人将纸质《处科级干部因私出国(境)申请表》(附件1)及其它相关证明材料交至所在中层党组织,所在中层党组织书记对其材料逐项审核、严格把关。

2.个人申请。干部本人在办公系统建立因私出国(境)审批流程,填写相关内容,上传相关材料,提交组织部工作人员。

3.中层党组织审签。组织部工作人员提交干部所在部门(单位)行政负责人和中层党组织书记。

4.征求相关部门意见。所在中层党组织书记批准后,党委组


织部通过会签形式征求纪检监察部门、人事处、保密委员会办公室、国际交流合作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财务处意见。

5.党委组织部审核。

6.校领导审批。党委组织部提交干部所在部门(单位)分管或联系校领导、组织部分管校领导、校党委书记审批。

7.办理证件使用手续。经审批同意后,一般在出国(境)前10日内到党委组织部或校区党委领取因私出国(境)证件。如需提前办理签证等手续,可以根据需要提前领取,使用完毕(或首次申领)后距离出国(境)时间超过10日的,需将证件交组织部集中保管,并按规定时间领取。

8.办理请假手续。根据出国(境)安排,按学校规定程序办理请假手续。

9.事后报告。干部回国(境)后10日内向所在中层党组织书记报到,通过办公系统上传《处科级干部因私出国(境)报告》(附件2)并提交至所在中层党组织书记,经中层党组织书记审核后,转交党委组织部备案,同时将因私出国(境)证件交组织部。

10.存档。所有流程结束,党委组织部对所有材料进行系统存档。

(二)在职科级干部因私出国(境)审批程序

1.中层党组织审核。干部本人将纸质《处科级干部因私出国(境)申请表》(附件1)及其它相关证明材料交至所在中层党


组织,所在中层党组织书记对其材料逐项审核、严格把关。

2.办理请假手续。根据出国(境)安排,按学校规定程序办理请假手续。

3.个人申请。干部本人在办公系统建立因私出国(境)审批流程,填写相关内容,上传相关材料,提交组织部工作人员。

4.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组织部工作人员提交干部所在部门(单位)行政负责人,所在部门(单位)行政负责人批准后,党委组织部通过办公系统征求纪检监察部门、组织部、人事处、保密委员会办公室、国际交流合作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财务处意见。

5.中层党组织审批。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后,组织部工作人员提交干部所在中层党组织书记,中层党组织书记视情况酌情审批。

6.办理证件使用手续。经审批同意因私出国(境)的干部,一般在出国(境)前10日内到所在中层党组织领取因私出国(境)证件。如需提前办理签证等手续,可以根据需要提前领取,使用完毕(或首次申领)后距离出国(境)时间超过10日的,需将证件交中层党组织集中保管,并按规定时间领取。

7.事后报告。干部回国(境)后10日内向所在中层党组织书记报到,通过办公系统上传《处科级干部因私出国(境)报告》(附件2)并提交至所在中层党组织书记,中层党组织备案,并报党委组织部备案,同时将因私出国(境)证件交所在中层党组织。

8.存档。所有流程结束,所在中层党组织对所有材料进行系统存档。

(三)退(离)休处级以上干部因私出国(境)审批程序

1.个人申请。干部本人将纸质版《处科级干部因私出国(境)申请表》(附件1)及其它相关证明材料交至离退休工作处党委(或济南校区离退休党总支,下同)。

2.离退休工作处党委审核。离退休工作处党委书记对干部提交材料逐项审核、严格把关。

3.建立线上审批流程。组织部工作人员根据干部提交的申请材料帮助其建立因私出国(境)线上审批流程,并提交离退休工作处党委书记审签(党组织关系在济南校区离退休党总支的提交济南校区离退休党总支书记、济南校区党委常务副书记)。

4.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离退休工作处党委书记审签后,党委组织部通过会签形式征求纪检监察部门、保密委员会办公室、国际交流合作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意见。

5.党委组织部审核。

6.校领导审批。征得相关部门同意后,由党委组织部提交组织工作分管校领导、校党委书记审批。

7.办理证件使用手续。经审批同意因私出国(境)的干部,一般在出国(境)前10日内到党委组织部或校区党委领取因私出国(境)证件。如需提前办理签证等手续,可以根据需要提前领取,使用完毕(或首次申领)后距离出国(境)时间超过10日的,需将证件交党委组织部或校区党委集中保管,并按规定时间领取。

8.事后报告。干部回国(境)后10日内向离退休工作处党委书记报到,并提交《处科级干部因私出国(境)报告》(附件2),同时将因私出国(境)证件交党委组织部或校区党委。离退休工作处党委书记审核后,由离退休工作处党委工作人员将《报告》在办公系统提交并转交党委组织部备案。

9.存档。所有流程结束,党委组织部对所有材料进行系统存档。

、其他要求

(一)财务、涉密等岗位的登记备案人员出国(境)审批程序参照在职处级干部审批流程办理。

(二)领导干部申请的因私出国(境)起止时间,指离境时间和入境时间,要严格按照审批时间出国(境),并按期返回,原则上不准续假。

(三)各中层党组织要做好干部教育工作,教育干部切实增强组织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切实增强国安家安全意识和保密意识,遵守政治纪律和外事纪律,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各项制度规定,遵守当地法律法规和风俗习惯,遇特殊情况及时向学校党委组织部报告。

(四)各中层党组织要严格科级干部因私出国(境)证件使用审批程序,认真登记备案,并做好保管工作。

(五)各中层党组织要安排专门人员负责处科级干部因私出国(境)审批流程流转。

 

附件:

 

 

                         党委组织部

                               2019年11月12日

 

上一条:2024年上半年主题党日安排意见
下一条:关于开展“发现榜样”“我和我的支部” 党员教育活动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