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党委是学校党委在机关部门中设立的党的基层组织。主要工作职责包括:
一、负责机关部门、单位党的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机关党的建设的意见和建议,研究制定工作规划,并抓好组织实施。指导机关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制度建设。监督检查机关党支部、党员领导干部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情况,并向学校党委报告。
二、深入学习和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和落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组织和学校党委的决议,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积极创先争优,团结、组织党内外干部和群众,努力完成本单位所担负的任务。
三、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组织党员深入学习党的创新理论,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和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学习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法规,学习业务知识和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等各方面知识。
四、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严格党的组织生活,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指导党支部过好组织生活,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党员权利不受侵犯。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任何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决同各种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
五、密切联系群众。经常了解群众对党员、党的工作的批评和意见,了解群众诉求,维护群众正当权利和利益。
六、落实党的各项制度,加强机关党支部标准化建设。坚持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对党员进行严格管理,督促党员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督促支部按时换届选举,把党的各项制度落实到实处。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培养和考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七、加强机关党风廉政和作风建设。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在执行党的政策、遵纪守法、道德品质和思想作风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督促各部门改进工作作风,完善工作制度和措施,树立“勤政、务实、廉洁、高效”的工作作风,坚持以人为本,提高办事效率,做好服务工作。
八、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推进机关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及时了解、掌握机关工作人员的思想动态。
九、协助党委组织部管理机关基层党组织和群团组织的干部,配合组织人事部门对机关领导干部进行考察、考核和民主评议,对机关干部的选拔任用和奖惩提出意见。
十、领导机关工会、共青团、妇女组织等群团组织,支持这些组织依照各自的章程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十一、完成学校党委行政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