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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意见

[发表时间]:2019-02-26 [浏览次数]:

校党字〔201316


为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促进创建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争当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活动的规范化,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目的和意义

(一)通过开展创建先进基层党组织活动,促使全校基层党组织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使基层党组织能够在教学、科研、管理和服务等工作中发挥保证监督和战斗堡垒作用。

(二)通过开展争做优秀共产党员活动,增强全体党员的党性观念,使每个党员能够时时处处以党员标准要求自己,认真履行党员义务,树立党员的良好形象,在学校深化改革、促进发展、保持稳定的工作中勇于进取,争创一流,真正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三)通过开展争做优秀党务工作者活动,激发广大党务工作者的工作热情,增强事业心、责任感,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提高党务工作水平。

(四)通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在全校进一步提高对加强党建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从各个方面切实加强党的建设,以扎扎实实的党建工作促进学校的改革、创新与发展,保证党的教育方针在学校的全面贯彻执行。

二、活动内容

(一)加强对全体共产党员的教育。对党员进行党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教育,要求党员加强党性修养,牢记党的宗旨,严格按党员标准要求自己,以良好的精神风貌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建功立业,学先进,赶先进,争做优秀共产党员。

(二)切实加强基层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制度建设,要求每个基层党组织制定切实可行的“创先”计划与措施,并认真组织落实,使每个基层党组织都有一个好的领导班子、一支好的党员队伍、一个好的工作机制,争创一流工作业绩。

三、总结评比办法

(一)定期进行总结评比,坚持第一年初评,第二年总评。

(二)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的总结评比与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结合进行。

(三)初评程序和办法由各二级单位党组织自定,评比结果于七月一日前报组织部备案。

总评程序和办法: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法进行。先进基层党组织的评比范围是全校各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的评比范围是全校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的评比范围是全校专职党务工作者。

第一步,自评。党员个人、各基层党组织进行书面总结;各二级单位党组织组织本单位党员和党组织进行交流、评议。

第二步,推荐。各二级单位党组织将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名单,及1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一并报党委组织部。

第三步,审定。党委组织部牵头组织党群部门负责人组成评议组,对各单位推荐的“创先争优”名单进行评议,提出初步意见,报党委常委会研究审定。

四、表彰与宣传

对初评评选出的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由各二级单位党组织采取适当形式进行表彰。

对总评产生的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在学校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会议上进行表彰,并通过各种方式予以宣传,推动学校党建和各项工作的开展。

 

附件:1.先进基层党组织条件

2.优秀共产党员条件

3.优秀党务工作者条件

 

共山东科技大学委员会

2013年1月8


附件1

 

先进基层党组织条件

 

一、领导班子好。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致力于学习型组织建设,党政领导分工合作,团结协调,密切配合,围绕学校中心工作,组织落实本单位的工作计划、规划、思路和举措,组织和带领广大党员群众创造性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求真务实,勤政廉洁,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二、党员队伍好。党员有较强的党性意识,队伍素质优良、富有活力,各方面工作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三、工作机制好。责任分工明确,规章制度完善,管理措施到位,工作顺畅有序。

四、工作业绩好。各项工作成绩突出,尤其在内涵建设、核心竞争力提升、创新人才培养工作中,成效显著。

五、师生反映好。党组织在师生中有较高威信,党员在师生中有良好形象,党群干群关系密切,得到师生员工的拥护和支持。


附件2

 

优秀共产党员条件

 

一、带头学习提高。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自觉坚定理想信念,模范履行党章规定的义务;学习科学文化知识,成为本职工作的行家里手。

二、带头争创佳绩。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埋头苦干、开拓创新、无私奉献,在本职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

三、带头服务师生。宗旨意识强,密切联系群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积极帮助师生解决实际困难,自觉维护师生正当权益。

四、带头遵纪守法。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校规校纪,组织纪律观念强,积极主动维护校园稳定。

五、带头弘扬正气。自觉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正义感强,敢于同不良风气、违法违纪现象作斗争。


附件3

 

优秀党务工作者条件

 

一、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建设理论,忠于党的事业,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模范执行党的决定。

二、热爱党务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勇于探索新形势下学校党务工作的新途径、新方法,爱岗敬业,奋发有为,为推进学校党建科学化做出突出贡献。

三、党性观念强,廉洁奉公,继承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自觉抵制不正之风。

四、密切联系群众,积极开展党员群众思想政治工作,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在党员群众中具有较高的威信。

 

上一条:关于进一步健全各级党组织民主生活会制度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