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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0届毕业生党员党组织关系转接工作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0-05-31 [浏览次数]:

 

关于做好2010届毕业生党员党组织关系转接工作的通知
 
各校区党委,各分党委:
为进一步加强对毕业生党员的教育管理,切实做好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原则
1、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离校前必须转出。学校不保留已毕业学生党员的党组织关系。
2、毕业生党员落实党组织关系的几种情况:
(1)已经签定了工作单位或升学的毕业生党员,应由其本人向所去单位询问接收组织关系的党委名称。
(2)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党员,可将其组织关系转到:①本人或父母户籍所在地的街道或乡、镇党组织;②父母所在单位党组织;③也可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劳动)服务机构党组织(以上三种情况,学生需事先与即将转往的党组织联系,核实对方是否同意接收,并确定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称呼)。
3、如在组织关系转出后,需要变更组织关系接收单位,或者组织关系介绍信出现错误,请尽快持原信和情况说明材料,于有效期内到组织部重新开具组织关系介绍信。
4、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由党员自己携带,并负责妥善保管。如遇特殊情况,本人不能亲自办理,应由党组织代办并通过机要交通转递。党员不应私自委托他人代办。
5、党员要在介绍信有效期内,根据介绍信的抬头称呼到有关组织部门办理组织关系转入手续,并将关系介绍信回执联用传真或特快、挂号信等方式发回学校组织部。
6、对因个人原因,长期不落组织关系,不过组织生活的,情节轻微者给与批评教育,情节严重者按党内有关规定处理。
各学院要提前做好毕业生党员转接组织关系相关内容的培训,使毕业生党员能够端正态度,加强重视。
二、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程序
1、各单位《毕业生党员信息登记表》交组织部审查无误后,填写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电子版并打印,空白表格请从党群网常用表格栏下载;
2、时间要求:转往省内的6月20日前开完,转往省外的6月17日前全部开完,开完即日到组织部盖章;
3、关系介绍信用纸为A4纸,不得改变表格样式,按关系信编号递增顺序装订;
4、打印好的介绍信不需裁剪,等加盖上级和学校印章以后,方可裁剪;
5、转接方法
(1)校内关系信转接(见附件:模板一)
青岛校区、济南校区内转接,只需开“中共山东科技大学校内转递党员关系介绍信”(表1),三联一起开,第三联的抬头写转往单位党委;泰安校区转来或转往泰安校区按“(2)转往校外省内的关系信”类型开据。
(2)转往校外省内的关系信(见附件:模板二)
分两种情况:一是可直接转到单位;二是通过上级组织转接。
首先开具“中共山东科技大学校内转递党员关系介绍信”(表1),只开头两联(上联和中联);然后开“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表2)。
(3)转往省外的关系信(见附件:模板三)
首先开具“中共山东科技大学校内转递党员关系介绍信”(表1),只开头两联(上联和中联);然后开“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表2)(由学校转往山东省委高校工委);最后开“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表3)(通过山东省委高校工委转往省外)。
6、打印后要对介绍信进行认真检查,防止出现打错字、身份证号少位数等错误。核对无误后,对表1的上联和中联加盖骑缝章。
7、介绍信编号安排
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