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本站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做好2021届毕业生党员党组织关系转接工作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1-06-03 [浏览次数]:

各校区党工委、分党委,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根据上级有关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现将做好我校2021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关系转接类型

1.已经落实工作单位或升学的毕业生党员,应将组织关系转往就业或升学单位党组织。工作单位未建立党组织的,应将组织关系转移到单位所在地或其居住地党组织,也可以转移到行业主管部门党组织,或县以上政府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

2.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党员应将组织关系转到本人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或随同档案转到县以上政府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

3.出国留学和出境学习的毕业生党员应将组织关系保留在我校原所在中层党组织。

二、组织关系转接有关要求

1.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往校内和省内其他单位的,通过“灯塔—党建在线”党员组织关系转接系统进行转接;转往省外单位的,通过线上转接和线下开具组织关系介绍信相结合的形式进行转接。

2.党员需事先与即将转往的党组织联系,确定接收党组织名称。转往省内单位的毕业生党员要认真落实接收其组织关系的党支部名称,党支部名称要与“灯塔—党建在线”党组织和单位信息管理系统中的党支部名称一致(若无法确定党支部的,也可落实到党支部的上级党组织,名称必须与“灯塔—党建在线”中的党组织名称一致);转往省外单位的毕业生党员要认真落实组织关系介绍信的抬头称呼以及接收单位党组织名称,抬头称呼一般为具有审批预备党员权限的基层党委。

3.毕业生党员党费统一交至20216月。

三、组织关系转接程序

1.填写《毕业生党员信息登记表》。各中层党组织组织毕业生党员填写《毕业生党员信息登记表》(附件1),68日前报党委组织部审核。

2.审核反馈。611日前党委组织部审核《毕业生党员信息登记表》并反馈审核意见。

3.填写转往省外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618日前,各中层党组织根据反馈意见,组织填写“中共山东科技大学校内转递党员关系介绍信”(附件2)和“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附件3),填写方式见附件4。各中层党组织要在附件2加盖骑缝章。介绍信不得改变样式、不需裁剪,根据《介绍信编号安排》(附件5)要求,按递增顺序排序后交党委组织部。党委组织部加盖印章后裁剪发放。

4.办理转往校内、省内其他单位的党员网上组织关系转接。毕业生党员所在党支部管理员登录“灯塔—党建在线”党员组织关系转接系统,根据党员落实的转入党支部名称在系统中填写有关信息,提交中层党组织审核。622日前,中层党组织管理员对本单位党员网上转接情况进行审核,审核后提交校党委。学校管理员审核后转往省内其他单位。网上转接操作流程见附件6

5.填写《党员出国(境)学习保留党籍(组织关系)审批表》。出国留学和出境学习申请保留组织关系的毕业生党员填写《党员出国(境)学习保留党籍(组织关系)审批表》(附件7),622日前统一报党委组织部审批。

6.领取组织关系介绍信。622日前,党委组织部通知各中层党组织安排专人领取转往省外党员的组织关系介绍信。

7. 做好档案材料装档。按照有关规定和《党员档案材料清单》(附件8),做好毕业生党员档案材料装入个人档案工作。装档前要认真审核档案材料是否齐全规范。党员档案要通过机要等转递,不允许个人携带。

五、组织关系转接注意事项

1.组织关系转出后,转往省内的毕业生党员要及时联系转往单位党组织有关工作人员做好网上组织关系接收工作。转往省外的毕业生党员要持组织关系介绍信在有效期内到接收单位办理组织关系转入手续,并在组织关系落实后一个月内将组织关系介绍信回执联用传真或快递、挂号信等方式发回中层党组织。

2.组织关系介绍信出现错误,可于有效期内持原凭证和情况说明材料向所在中层党组织提出申请,由中层党组织到党委组织部重新开具介绍信。需要变更组织关系接收单位,或者由于接收单位发生变动等客观原因导致逾期的,自组织关系转出之日起6个月内,毕业生党员可持原凭证和情况说明材料向所在中层党组织提出申请重新办理组织关系转出手续。

3.各中层党组织对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情况进行跟踪回访,分别于9月底、10月底、12月底前对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落实情况进行统计,并将统计结果报党委组织部。对转往省内的毕业生党员,中层党组织和党支部管理员要定期查看“灯塔—党建在线”党员组织关系转接系统中组织关系转接完成情况,不能及时完成的要督促落实;对转往省外的毕业生党员,要定期汇总组织关系介绍信回执情况,对未收到回执的毕业生党员要加强联系催要回执。

5.转出组织关系的毕业生党员,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到接收单位党组织接转组织关系的,根据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六、工作要求

1.各中层党组织要高度重视,结合毕业生党员学习教育活动,教育引导毕业生党员按时按要求做好组织关系转接工作,牢记党员身份,增强组织观念,在学习、工作中发挥好先锋模范作用。

2.各中层党组织要指定专人负责介绍信转接工作和毕业生党员档案装档工作。

3.各中层党组织要认真核实毕业生党员落实工作单位情况,帮助毕业生党员解决在组织关系转接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办理相关手续;要定期跟踪回访,及时通报反馈有关情况和信息。工作中如遇特殊情况请及时与组织部沟通。

 

附件: 2021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材料包.zip

 

党委组织部

202162

 

上一条:关于做好“七一”前后几项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做好2021年学校“两优一先”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